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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新城公有住房项目阳台封窗、地下室货架供货安装及零星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31 00: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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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广州云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现对白云新城公有住房项目阳台封窗、地下室货架供货安装及零星维护服务实施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白云新城公有住房项目阳台封窗、地下室货架供货安装及零星维护服务
2.2服务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3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
2.4计划工期:暂定从合同签订日起730天
2.5 招标范围:
(1)阳台封铝合金窗及地下室货架:按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完成指定阳台铝合金封窗的制作和安装,完成地下室货架的制作和安装,包图纸深化设计、包材料、包施工、包成品保护、包施工垃圾清理至指定地点、包含塞缝,包含玻璃清洁;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安全、包验收合格、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
(2)零星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园林、门窗、栏杆、电气、给排水、清洁、垃圾外运等工作。
(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195565.46元。
2.8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已按规定格式和内容签名盖章《不转包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4.4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4.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保证金缴纳:
4.1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5月31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20日9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4.3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6月2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开始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gzsun.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人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6.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6招标代理单位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7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zsun.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8.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广州云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137032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城三路7号2楼01房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云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8137032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城三路7号2楼01房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云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370322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城三路7号2楼01房
招标人:广州云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