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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纱物流园B2、B3库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已作废]
发布时间:2025-03-27 18: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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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普洛斯抽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抽纱物流园B2、B3库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YG1202500159)
二、 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 采购方式:择优竞价
四、 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抽纱物流园B2、B3库改造工程服务。
五、 项目最高限价:¥1,032,637.24元(含税)(人民币壹佰零叁万贰仟陆佰叁拾柒元贰角肆分)。其中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97195.87元,含税暂列金额为¥79399.12元(安装工程¥11,708.64元、建筑与装饰工程¥67,690.48元)。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报价时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不得参与竞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供应商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钢结构施工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 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响应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五)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3月27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4月1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08时:30分
十、 其他
(一)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施工总工期:本工程的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自2025年4月16日起计至2025年5月5日止或根据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工期时间进场施工。
(四)本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自采购人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阳光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2)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3)采购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成功办理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9,00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
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六)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现场踏勘及采购答疑会
1. 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活动,现场踏勘联系电话:020-83050404,吴工。
2.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3. 本项目不举行在线答疑。
(八)递交方式、解密时间、报价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4月2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2日09时:3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3. 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十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普洛斯抽纱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33号广州市广百物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83050404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詹女士、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840、891607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mail:cg@gemas.com.cn
十三、 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89160590
采购人:广州普洛斯抽纱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