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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排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排水设备设施维修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6 16: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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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广排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竞投。
一、 项目名称
广州广排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排水设备设施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YG2202500088)
二、 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四、 项目最高限价:975058.83元。
五、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负责广州广排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负责养护的排水单元内排水设备设施(包括雨水、污水管网和井盖设施等)的维修改造、更换、内涝治理及错漏混接整改等工作。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均为下列所述。
1.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如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要求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5.供应商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5年1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交易。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格式见《资格声明》)
8.供应商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期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3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3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 其他
(一)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实际发生的金额达合同暂定价时止。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四)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1.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6日16时00分至2025年3月10日14时00分。
2.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报名登记操作流程详见本平台服务指南-操作流程(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竞投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参加竞投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竞投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现场考察及采购答疑会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活动。
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八)递交方式、解密时间、报价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3月10日14时00分至2025年3月10日15时0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
3. 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4.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广排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1广州供水燃气大厦4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2295274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82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洪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386919转53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37638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mail:hhm@giecc.com.cn
采购人:广州广排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