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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5 17: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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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294)
二、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选出不超过2名中标人为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承销服务。根据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主承销商,排名第二的为联席主承销商,若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其联合体共同承担总额中40%的承销比例。(若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主承销商,联合体中另一方为联席主承销商。注册额度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承销比例为60%:40%。),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费率签订合同。
五、 最高限额:3,300,000.00元(含税、承销费率0.33%,承销费=实际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承销费率,非年化)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所属机构就本项目对该分支机构的投标授权书,如中标,由其所属机构签订合同);同一家机构最多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果同一家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报名或同一家机构的多个分支机构报名,则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债券承销商资格。)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重大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服务费的支付。
(五)投标人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6月5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6月25日
九、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08时:30分
十、 其他
(一)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总额度的权利)
(四)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五)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六)发行时间:2025年(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发行时间的权利)。在获得主管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安排发行,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需求和资金市场情况,建议具体的发行时间安排。
(七)债券担保:无担保
(八)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九)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20日18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20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阳光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2)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Edge,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最新版本,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会
1.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活动。
2.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3. 本项目不举行在线答疑。
(七)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6月26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26日09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3.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gz.gemas.com.cn/)
番禺专栏门户网站(http://py.gemas.com.cn/)
十一、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79号德舜大厦A塔29层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11028
十二、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868、89160768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mail:cg@gemas.com.cn
十三、 平台技术支持
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89160590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