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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及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4 20: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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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及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227)
二、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 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各包组各确定1名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5年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及维修服务项目的施工服务。
包组划分:本项目执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一个包组或两个包组进行报价,本项目按包组一、包组二的顺序评审及推荐各包组成交候选人,按综合评分排序推荐第一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某个供应商按包组的顺序已被推荐为排序靠前的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不能被推荐为后续各包组的成交候选人,后续包组除去已被推荐为靠前的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之外,按照综合评分排序依次推荐前2名为该包组的第一、第二候选人。
(1)包组一
单位名称 | 检测维保费用限价(万元) | 暂定维修费用(万元) | 合计(万元) |
本部 | 5.52 | 89.281937 | 178.563874 |
猎德 | 7.53258 | ||
石井净 | 18.694399 | ||
石井 | 4.25267 | ||
西朗 | 24.482849 | ||
大观 | 10.966375 | ||
大沙地 | 17.833064 | ||
广州净水公司部分合计 | 89.281937 | 89.281937 | 178.563874 |
从化公司部分 | 5.476128 | 5.476128 | 10.952256 |
合计(万元) | 94.758065 | 94.758065 | 189.51613 |
(2)包组二
单位 | 检测维保费用限价(万元) | 暂定维修费用(万元) | 合计(万元) |
大坦沙 | 7.032 | 78.775355 | 157.55071 |
水质中心 | 0.6 | ||
沥滘 | 21.972861 | ||
竹料 | 1.439808 | ||
京溪 | 7.612944 | ||
龙归 | 13.923408 | ||
健康城 | 15.117823 | ||
江高 | 11.076511 | ||
小计(万元) | 78.775355 | 78.775355 | 157.55071 |
五、 项目含税总限价:¥3,470,668.4元,其中维保部分限价1,735,334.2元,维修部分预留维修金额1,735,334.2元。
注:
1.维修部分为预留维修金额,为非竞争性费用,供应商应根据维修范围自行报出一次不可更改的下浮率,实际维修支付标准以合同草案相关表述为准。
2.供应商所提交报价不得高于包组中各单位限价,也不得高于各包组总限价。
3.其中广州从化净水有限公司(下称“从化公司”)部分检测维保费用限价54,761.28元,暂定维修费用54,761.28元,合计109,522.56元,由从化公司单独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指承担检测部分工作单位)应当完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信息录入,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指承担检测部分工作单位)应当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五条要求的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资质。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自行逐条提供复印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注:第五条: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六)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③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指承担维修部分工作单位)应当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④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指承担维修部分工作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资质一方担任,且应对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和协调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面履行合同。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指承担检测部分工作单位)最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消防设施检测或维保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检测部分工作单位员工)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条件。
(五)维修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的,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维修部分工作单位员工)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①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维修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②维修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的,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维修部分工作单位员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应当不少于1人。(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七)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八)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九)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七)点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格式见《联合体协议书》)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4月24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4月30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08时:30分
十、 其他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地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四)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要求。
(五)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要求。
(六)安全目标如下:满足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要求。
(七)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阳光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2)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3)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八)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Edge,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最新版本,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现场踏勘及采购答疑会
1.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活动。
2.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3. 本项目不举行在线答疑。
(十)递交方式、解密时间、报价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2025年5月6日08时:30分至 2025年5月6日09时:3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
3. 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十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8890467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537、891607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mail:cg@gemas.com.cn
十三、 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联系电话:020-89160590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