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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第二阶段)辅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14:3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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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第二阶段)辅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G1202400305)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辅助服务。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1,042,950.00元(含税)(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贰仟玖佰伍拾元整),单价限价为61,350.00元/月(含税)。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供应商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六)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格式见《企业经营情况声明》);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八)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附“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九)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自行提供说明文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3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十、其他
(一)项目地点:采购人天河区天润路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17个月),按实结算;
(三)资金来源:组织自有资金;
(四)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3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3日18时:00分。
3.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阳光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4.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5.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成功办理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在线交纳采购文件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转换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
1.如征集到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的,以公开比选方式选取供应商;如通过公开征集仅征集到两家意向供应商参加,或经评审后,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仅两家的,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现场转为竞争性磋商方式;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仅有一家的,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现场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以下条款适用竞争性磋商及单一来源采购)
2.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场磋商以及二次报价。
3.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留意人员通知,在收到人员通知后,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账号进行磋商(限时30分钟)。
4.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中庭供应商等候区。
5.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与)。
6.如供应商未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磋商,评审委员会有权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磋商。
注:参与响应的供应商磋商时间当天应做好现场磋商/单一来源协商的准备,按照上述时间在磋商/单一来源协商地点进行等候,采购代理将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当场通知供应商参与磋商/单一来源协商。
(七)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现场踏勘及采购答疑会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活动。
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报价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
2.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4.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十)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人: 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28866338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838、891607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E-mail:cg@gemas.com.cn
(十三)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人:周女士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89160590
采购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