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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澄清纪要(二)
发布时间:2025-05-28 18:3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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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YG2202500204)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凡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纪要为准。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纪要,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招标需求书”有部分修改,详见附表一:《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招标需求书》。修改前的内容详见原招标文件。
2、修改《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八、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具体详见附表二:《分项报价表》。修改前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2025年5月23日发布的澄清纪要对应内容。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的第2.3款招标范围中的试剂清单以本次澄清纪要的附表一:《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招标需求书》中的“二、项目采购需求详见下表:……”为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方式二,调整为:
方式二要求如下:
1、收取方式:提供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2、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由招标代理单位代收。
3、投标人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保证保险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条款。
“(一)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撤销投标文件;
(二)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三)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条款。
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将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如为电子保函无须递交)。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5、如采用电子保函/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相关指引操作。到账情况以开标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二、日程安排调整。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3日09:30(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06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09: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6月13日09:30-10:30。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06室。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附表一:《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各净水厂试剂采购项目招标需求书》
附表二:《分项报价表》
招 标 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5月28日